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对“天一小学综合实践室”项目进行采购,现请符合相关要求及资质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天一小学综合实践室”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天一小学综合实践室”项目建设
(二)主办单位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三)采购预算
人民币¥250,000元(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注: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限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四)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10月至12月
2.地点:广州市天河第一小学华利校区三楼
3.综合实践室图纸:

(五)项目内容和指标要求
供应商应完成的服务包括且不限于如下工作:
1.场地改造及要求
(1)安全性:确保参与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得出现任何重大安全事故;
(2)负责“天一小学综合实践室”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实践室设计效果图;
(3)负责实践室装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墙面翻新、实践主题装饰、天花板等;
(4)负责实践室地面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铺设防滑耐磨PVC地板,降低学生操作滑倒风险,且便于日常清洁。
(5)负责综合实践室展示墙、装饰墙的内容设计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综合实践室的介绍、成果展示等教学内容等;
(6)负责实践室所需家具采购/定制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长条实验桌、操作台、储物柜、洗手台的等,数量及大小须能满足综合实践室的日常教学使用;
(7)负责实践室的水电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新增专用插座(满足设备用电)、洗手台排水系统,优化照明线路。
(8)负责完善实践室功能分区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划分操作区、工具存放区、成果展示区、安全应急区。
2.协助主办单位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报价人资质条件
(一)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采购项目时间
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12时
五、报价文件送达地点
请将报价文件、公司简介、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承办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等材料按照一式五份,密封后在指定时间内送达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请在信封或快递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
六、开审评审
(一)开审评审时间
项目采购截止报价后的3个工作日内
(二)开审评审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采购人: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地 址:越秀区人民北路875号407室
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020—83379579
八、其他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采购方所有。
附件1:青基会招标参选文件格式
附件2:“天一小学综合实践室”采购内容清单
广州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2025年10月13日
